山西空管分局抓安全关注飞行机组执行指令

2013年02月06日 13:03  中国民用航空网
空中交通管制体系中的飞机飞行示意图。 空中交通管制体系中的飞机飞行示意图。

  近日,山西空管分局就华北管理局下发的《民航安全运行通告》第10号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管制运行部利用班前讲评的阶段向全员进行了通报和传达,希望山西分局各运行单位能够以此为鉴,在空管安全运行方面做足功课、下足功夫,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巩固得来不易的安全成果。

  这次不安全事件的通报内容涵盖了近期发生的几起不正常情况,内容涉及了飞机地面滑行、起飞降落、高度调配、机组驾驶舱精力分配不足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对于指导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这次案例学习中提到的诸多不正常情况并非管制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有的甚至是在管制员多次提醒的情况下仍旧出现的机组误听或误操作的情况,但是同样都造成了小于管制间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不良影响,最终经过管制部门的积极处置而没有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作为管制人员,即使没有相应的管制责任,但是造成了调配冲突这就需要引起相关管制员的足够重视,我们理所应当需要站在飞行员的角度进行反省和思考,飞行员处于封闭狭小的机舱空间,要面对无数的仪表和设备,根据指令完成操作才能执行管制员的调配意图,当思想和精力受到特殊情况的困扰的时候必然会产生注意力及精力分配不当的情形,而管制员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积极监控飞行员复诵和操作指令的正确性,甚至在情况紧急的时候提出相关建议、进行合理避让、化解管制冲突,管制员要理解机组执行产生错误的行为,但是另一方面还要密切监控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因此,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看待产生的问题,对可能机组产生的误操作进行预判,提前做出处置预案防备随时可能产生的飞行冲突也成为管制员的一项重要能力,时刻对管制空域内航空器的状态进行彻底了解,对可能发生冲突的环节分配更多的注意力,并充分利用一切手段进行提醒,发挥双岗制互为备份的功效,将管制运行风险降到最低。

  机组执行管制指令是最终实现管制员调配意图的全部体现,也是保证安全关口的重要一环,管制员只有密切关注机组的执行情况才能最终实现管制预案,双方一道携手才能共同保障运输航空的飞行安全,实现旅客生命财产长治久安。

  相关信息:

  空中交通管制任务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每个国家都有严格的空中交通管理法规,健全的管制机构和相应的设备和设施。除了保障空中交通安全以外,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还担负着协调各部门对空域的使用、为国土防空系统提供空口目标识别情报、预报外来航空器入侵和本国飞机擅自飞入禁区或非法飞越国界等多项任务。

  保证一切飞机的飞行活动随时受地面指挥调度的管理,严格按计划(高度和航线)飞行;效利用空间,保证空中交通有秩序进行;保证准确与安全的导航勤务,防止飞机在空中相撞或与地面障碍物相撞;提供有助于保障飞行安全的有效信息和情报,识别进入航管区域飞机的有关数据和代号,以便采取必要措施;必要时提供有关迷航、遇险飞机的情报。

  空中交通管制分类

  空中交通管制可分为:一般空中交通管制,适用于整个国土上空;特别空中交通管制,适合于边境地区、通过国界的空中走廊和某些特殊地区上空;临时空中交通管制,适合于空中交通管制演习、飞行检阅和航天器发射场区上空;地方空中交通管制,适合于某些地方航线和经过该地区航线的管制。为了维持飞行秩序,保证飞行安全,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要划定航线、规定各类飞机在空中相撞或与地面障碍物(如山头、高层建筑物等)相撞等事故发生。飞机从起飞到降落,一直处在空中交通管制之下,严格按预定时间、航线、高度、速度飞行,受机场空域管制中心、沿途航路管制中心和终点机场空域管制中心的指挥与调度。

  空中交通管制方法

  1、程序管制

  程序管制方式对设备的要求较低,不需要相应监视设备的支持,其主要的设备环境是地空通话设备。管制员在工作时,通过飞行员的位置报告分析、了解飞机间的位置关系,推断空中交通状况及变化趋势,同时向飞机发布放行许可,指挥飞机飞行。

  航空器起飞前,机长必须将飞行计划呈交给报告室,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内容包括飞行航路(航线)、使用的导航台、预计飞越各点的时间、携带油量和备降机场等。空中交通管制员根据批准的飞行计划的内容填写在飞行进程单内。当空中交通管制员收到航空器机长报告的位置和有关资料后,立即同飞行进程单的内容校正,当发现航空器之间小于规定垂直和纵向、侧向间隔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配间隔。这种方法速度慢精确度差,为保证安全因而对空中飞行限制很多,如同机型同航路同高度需间隔10分钟,因而在划定的空间内所能容纳的航空器较少。这种方法是中国民航管制工作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使用的主要方法。

  该方法也在雷达管制区雷达失效时使用。在随着民用航空事业的迅速发展,飞行量的不断增长,中国民航加强了雷达、通信、导航设施的建设,并协同有关部门逐步改革管制体制,在主要航路、区域已实行先进的雷达管制。

  2、雷达管制

  雷达管制员根据雷达显示,可以了解本管制空域雷达波覆盖范围内所有航空器的精确位置,因此能够大大减小航空器之间的间隔,使管制工作变得主动,管制人员由被动指挥转变为主动指挥,提高了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性、有序性、高效性。

  在民航管制定使用的雷达种类为一次监视雷达和二次监视雷达。一次监视雷达发射的一小部分无线电脉冲被目标反射回来并由该雷达收回加以处理和显示,在显示器上只显示一个亮点而无其他数据。二次监视雷达是一种把已测到的目标与一种以应答机形式相配合设备协调起来的雷达系统,能在显示器上显示出标牌、符号、编号、航班号、高度和运行轨迹等及特殊编号。

  3、两者区别

  雷达管制与程序管制相比是空中交通管制的巨大进步。

  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两种管制手段允许的航空器之间最小水平间隔不同。在区域管制范围内,程序管制要求同航线同高度航空器之间最小水平间隔10分钟(对于大中型飞机来说,相当于150KM左右的距离),雷达监控条件下的程序管制间隔只需75KM,而雷达管制间隔仅仅需要20KM。

  允许的最小间隔越小,以为着单位空域的有效利用率越大,飞行架次容量越大,越有利于保持空中航路指挥顺畅,更有利于提高飞行安全率和航班正常率。

  国外空中交通管制发达的国家已经全面实现了雷达管制,而中国民航正逐步在主干航路实现雷达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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