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冀中星当庭未表示上诉

2013年10月15日 11:2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田兴春)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为,公民维权理应通过合法、理性、有序的方式进行,任何人不得以维权为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更不得采取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宣判后,被告人冀中星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称需要回去考虑一下。

(编辑:SN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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