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费5月5日下调 800公里以上110元

2013年04月28日 09:48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钟啸 通讯员/詹姣妍)记者今日从白云机场商旅公司获悉,国内旅客燃油附加费将从5月5日起调整新征收标准,购票日期自5月5日零时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1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

(编辑:S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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