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贴士:可用于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证件

2012年12月27日 08:58  新浪航空 微博

  新浪航空讯 各位旅客请注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停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各机场也将不再接受一代身份证作为有效乘机证件。

  上海机场公安提醒:未办理好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旅客,可至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到机场派出所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文/机恭轩)

  附:上海机场办理《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告知单

  尊敬的旅客:

  上海机场办理《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由候机楼派出所为您服务,为了方便您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请您在申办前仔细阅读以下告知内容:

  一、 具备下列材料之一者,可以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

  1、 旅客过期、破损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旅客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旅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旅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旅客有效或过期的暂住证、居住证、社保卡和过期的护照(护照上必须标明身份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6、 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报回执单,以及公安机关出具核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 国内机场公安机关6个月内为旅客出具的完整的《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原件;

  8、 对于16岁以下儿童,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学籍卡、出生证明、接种疫苗卡原件或复印件,并需提供监护人或同行人身份情况;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旅客不予办理

  1、 对安检中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旅客;

  2、 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旅客;

  3、 非申办旅客本人;

  4、 根据申办人提供的材料经公安机关查实不符的或无法证实是旅客本人的;

  5、 无法通过公安网络查询的旅客;

  6、 16岁以下儿童,无法核实监护人或同行人身份情况的;

  三、 办理时间:6:00-22:00

  四、 受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1、 浦东候机楼派出所(近T1航站楼中步行道),电话:021-68345653、021-28952390;传真:021-68345653。

  2、 虹桥东警务区派出所(近T1到达4号门),电话:021-22344180、021-28952345;传真:021-62695682。

  3、 虹桥西警务区派出所(近T2出发A岛 M3层),电话:021-22380990、021-28952363,传真:021-2238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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