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剑)李某多次“打飞的”,在乘机过程中趁乱偷旅客财物。李某因此被判刑9个月后上诉。昨天记者获悉,市三中院已受理此案。
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他与人闲聊时得知,在飞机上偷东西很容易,且飞机旅客多是经济条件较好。去年12月,李某专程到上海,购买飞太原的机票,因为害怕没敢下手。随后,他又购买太原飞北京的机票。当飞机进入高空时,李某盯上一名独行旅客,他趁其他旅客上厕所之机靠近独行旅客,发现对方正闭目养神,便将对方包打开,从中取走一沓百元现金。得手后,李某将包放回行李架,下机后清点发现共有5100元。
随后,李某又购买了北京飞大连的机票,采用同样手段行窃,在发现包内并无财物准备把包放回时被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元。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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