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飞行员跳槽 航空公司提出索赔250万元

2013年03月28日 16:59  信息时报
培养一名能独当一面的机长,往往需要十年八年的时间。从大型航空公司挖人,几乎成了民营航空公司迅速占领市场的“最好选择”。   培养一名能独当一面的机长,往往需要十年八年的时间。从大型航空公司挖人,几乎成了民营航空公司迅速占领市场的“最好选择”。

  信息进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钱可屏) 近年来民营航空公司发展迅速,大抛橄榄枝、也到处挖墙脚,引得大批飞行员“军心不稳”。日前,全国首例自费飞行员劳动争议纠纷案在深圳审结,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代理了该案,原东家提出250万元“巨额索赔金”,法院仅判赔45万元,促使该案最终和解结案。

  签约=终身服役?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介绍,自2004年国家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航空领域后,大大小小的民营航空公司迅速兴起。由于培养一名能独当一面的机长,往往需要十年八年的时间。从大型航空公司挖人,几乎成了民营航空公司迅速占领市场的“最好选择”。

  为了缓和与终身服役的培养模式的冲突,国营航空公司自费飞行员应运而生。阿亮(化名)就属于全国首批自费飞行员,2006年9月,他受聘为深圳一家货物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学员,被送到美国国际航空学院学习飞行驾驶,劳动期限为20年。2011年5月,已是副驾驶的阿亮提出辞职——原航空公司升迁空间有限,他想回老家工作。据悉,从副驾驶的位置上升到一名机长,至少还要飞5年到6年,公司飞机数量有限,晋升空间就越小,还不如换个地方。

  航空公司反诉

  但跳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阿亮大学毕业后进入航空公司,2009年26岁学成归来,按合同服务20年,阿亮就46岁了。这对于飞行员行业来说,显然无异于“终身服役”。因此航空公司收到辞呈,一直拖延未办理离职手续。无奈之下,阿亮于2011年7月诉至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航空公司提出反申请,要求阿亮支付违约金、赔偿培训费损失、培养补偿费250万元。

  仲裁终裁决,确认解除劳动合同,但阿亮要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将近10万元。阿亮认为自己是自费飞行员,不需要再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训费,于是又起诉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航空公司同时向法院起诉称,公司送阿亮到美国进行培训,代为支付培训费用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万元)等费用。阿亮未满合同期提出辞职,应支付违约金、培养补偿费等250万元。

  法院判赔45万

  一审法院采纳了邓刚律师的观点,认定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阿亮无需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而阿亮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依约应承担航空公司培训费用损失的违约责任。根据阿亮尚未履行的服务期限,应赔偿航空公司的培训费损失30万元。6万美元培训费是阿亮贷款所得,航空公司仅先行偿还了本金10万元及利息11万元,但已从阿亮的工资中扣除了本金5万多元,尚欠15万元。

  据此,一审判决阿亮仅须向航空公司赔偿培训费损失、偿还借款本金及贷款利息共计45万元,并判令航空公司办理飞行技术档案、飞行执照等档案转移手续。航空公司并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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