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前韩国主管因挪用公款被判6年

2013年02月20日 10:41  东方早报

  2011年被曝出挪用公款的东方航空(下称东航)韩国办事处前主管日前在韩国被判重刑。

  据韩联社报道,2月18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一部表示,东航韩国办公室前总经理黄舒生因违反有关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维持一审判决,判处黄舒生6年有期徒刑并处于6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917万元)罚款。

  东航昨日回应早报记者称,黄舒生曾是东航员工,东航已于2011年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黄舒生于2011年被韩国检方拘捕,日前韩国司法部门已作出判决。

  韩联社援引法院的表述称,黄舒生在韩期间强调“当地化”,扩大所属公司在韩国的地方航线,在此过程中伪造文件,虚报员工宿舍租赁合同金额,贪污公款200亿韩元,并利用手中权力和地位,收取货运代理店、旅行社提供的贿赂达近68亿韩元。事情在韩国败露后,黄舒生还教唆司机等知情人员逃跑。

  法院还称,由于其贪污受贿金额巨大,作案手法周密,且造成所在航空公司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所以判处了重刑,但量刑时还是考虑了其对中韩两国航空产业乃至政治经济关系做出的贡献。黄舒生曾辩护称,东航总部默认其自由使用公司资金,所以挪用公款罪不成立,但遭法院驳回。

  上述报道还称,从2000年12月到被起诉前,黄舒生一直担任东航韩国办事处总经理,并在2002年10月被选为首尔名誉市民。

  据《朝鲜日报》此前报道,黄舒生是在2011年2月20日在首尔江南区淸潭洞的一栋别墅中被捕,当时黄舒生从二楼跳下试图逃跑,之后在4月10日首尔某医院接受治疗时再次逃跑,但在2天后被抓捕。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黄舒生案曝光之时正值东航另一高管被拘捕,时任东航营销委副总经理的陈新因受贿在当年4月被拘捕。之后英国媒体《星期日泰晤士报》披露,陈新被捕是因为收受了英国发动机制造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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