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钱春弦)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中国民航局22日公布了对新疆福鹰物流有限公司、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17起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
中国民航局22日发布《关于2013年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秩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将2013年对违规航空运输危险品责任单位的处罚情况予以公告。
根据中国民航局公告,2013年2月19日,新疆福鹰物流有限公司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2013年7月3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收运和检查危险品包装件。2013年8月19日,南航河南分公司未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
中国民航局公告强调,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17起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中,因“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将危险品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及“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受到处罚的行为共计10起,约占违规总数量的60%。同时值得注意,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成都金诚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分别在2010年、2012年因存在“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的违规行为受到民航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这两家公司在2013年因相同的原因再次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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