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剑 实习记者晋晓慧)43岁的贾青曾是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搬运工,利用职务之便,他在4个月内,从旅客行李及托运包裹中偷走价值数万元的苹果电子产品。记者昨日获悉,贾青盗窃罪成立,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查明,2012年8月1日8时许,贾青利用担任机场搬运工的便利条件,伙同王龙、王亮亮、苏印峰(均为机场搬运工,已另案处理),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CZ6128北京飞大连的航班停机坪处,盗走北京市诚和通物流有限公司托运的苹果手机4部,共价值人民币15400元,每人分得1部。贾青后被警方抓获。贾青到案后又交待了其他四次作案。自2012年4月至8月,他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航班停机坪处,分别盗走多名旅客行李内的苹果电子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贾青为谋私利,秘密窃取公司及公民财物,且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