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飞机或征消费税 业界呼吁政府审慎考量

2013年05月04日 06:25  中国航空报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史博利直言“我们从未将公务机定义为奢侈品”,在他看来,公务机只是众多交通运输工具的一种补充。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史博利直言“我们从未将公务机定义为奢侈品”,在他看来,公务机只是众多交通运输工具的一种补充。

  日前,据业内人士透露,财政部正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积极研究制定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拟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私人飞机或在其列。

  另有传闻称,政府部门可能出台政策,对超过一定吨位起飞重量的大型公务机和超大型公务机,征收一定比例的公务机使用基金。

  这些政策动向一经传出,顿时在业界激起波澜。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述消息的回复。

  由于税收、基金问题代表着政策导向,事关行业发展及众多企业的利益,业界关于公务机征税和征收基金的思考和讨论,正在各个层面不同程度地展开。

  公务机≠奢侈品

  消费税也可被称之为奢侈品税,目前包括高尔夫球和球具、高档手表、游艇、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内的14个税目,都在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对于私人飞机是否也应纳入 “奢侈品”的范畴并被征税,业内人士大多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有些人往往会将公务机与奢侈品划上等号,其实这种认识是有误区的。”上海霍克太平洋公务航空中心副总经理陆迅表示。据调查,目前购买飞机的中国人主要还是出于为了节省时间的商务需求,因此公务机又被称为“时间机器”。金鹿公务航空董事长胥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长期使用公务机的人而言,一年可以节省大约30%的时间,因此公务机是一种高效率的运营工具。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史博利更是直言“我们从未将公务机定义为奢侈品”,在他看来,公务机只是众多交通运输工具的一种补充。

  “私人飞机不是纯粹的消费品。”中国公务航空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廖学峰曾对媒体表示,私人飞机可以作为一种固定资产投资。与游艇不同,游艇是一种纯粹的消费品,飞机则不同,不仅能使用,还能作为固定资产保值。“公务机的机场停靠费等维护费用,作为固定资产的消耗能列入折旧费。在美国,20年后一架飞机折旧的价格能达到新买价格的70%左右。” 

  政策进退:抑制还是鼓励?

  放眼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并不征收私人飞机消费税。意大利、印度等国虽然征收,但收效并不理想。据知情人士透露,美国总统奥马巴上台后曾经试图征收私人飞机消费税,每架飞机大概征收几千美元,但这一行为立刻遭到了美国国家公务航空协会(NBAA)和美国通用航空制造商协会(GAMA)的反对,两个协会征得了几十名国会议员的签名,并发布声明严厉谴责总统的这一行为。最终奥巴马不得不放弃征收私人飞机消费税。

  在一些税务专家看来,消费税既可以提供财政收入,也可以通过对不同商品征收不同的税负来抑制或鼓励消费。但从商务航空角度看,业界认为征税的“抑制”效果远大于“鼓励”作用。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购买一架公务机除了最基本的飞机售价外,买家还须交纳一定的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按照目前的规定,空载重量25吨以下的进口飞机进口关税为5%、增值税为17%,合计22%。国内进口的大部分公务机须按上述税率征税。 在这种税率下,如果自有公务机的日利用率不高,很难抵消日常运营的成本,“如果再加收奢侈品税,肯定会大大挫伤买家的积极性,对整个行业而言也是一种打击。”上述人士感慨道。

  九天国际飞行学院院长朱兆彬就表示,如果政府加征税费,该学院将减少飞机的采购数量。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务航空。民航局也表示会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地面保障环境、培养航空专业人才、统筹时刻资源保障、简化飞行计划审批程序、提高旅客通行效率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以进一步促进公务航空发展。但此时又传出收取私人飞机消费税的消息,让一些业内人士直呼“无法理解”。

  业界呼吁政府审慎考量

  尽管私人飞机消费税收取一事尚无定论,但是业界已经开始呼吁政府审慎考量这一问题。

  亚洲公务航空协会负责人表示,公务航空在中国刚刚出于起步阶段,行业还很小,政府应该从微观调整中退出,在政策方向上把握好,在安全问题上交由局方管理,其他的则交给行业和市场,这样才能促进公务航空发展。

  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关东元认为,对公务机征税会对行业发展产生很大影响,呼吁政府不要征收奢侈品税,因为公务机是促进发展的,应该给予支持甚至补贴。

  比奇飞机公司董事长、总裁魏尚恩表示,如果增加税收,肯定会影响买方市场。公务与通用航空领域的发展,需要政府支持。

  金鹿公务航空董事长胥昕则希望国家在税收和其他方面给予公务机行业大力支持,同时也希望政府在政策方面促进有序竞争,不要造成恶性竞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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