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航处批准上调航线燃油附加费

2013年03月26日 13:10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3月25日电 香港民航处25日批准航空公司上调航空客运燃油附加费,收费有效期为4月1日至4月30日。

  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54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1027港元,加幅分别为5%及7%,有关附加费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帮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作为香港的民航当局,民航处按照有关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审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申请。

  香港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2月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42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962港元。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