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了解,韩亚航空中国籍受害者都并未接受最终和解。”美国顶尖空难律师事务所Motley Rice合伙律师冯珂科3月10日在北京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距韩亚航空事故发生已有7个月。
由此看来,发生航空事故的索赔并非易事。
事实上,韩亚航空事件相对直接,由于飞行员操作失误造成了灾难,并且是发生在美国境内。与之相比,马航MH370失联事件由于原因未找出,则变得相对复杂。
用冯珂科的同事,另外一位参与过数百起空难法律调查的Mary Schiavo律师的话来说,“也许这次事件与9·11事件复杂程度不相上下”。
可想而知,最后涉及索赔及责任险保险理赔的过程或比韩亚航空更加复杂,冯珂科表示。
韩亚航空赔付仍在继续
事实上,最后受害者需要斗争的并不是保险公司了,而是那些律师。
“每走一步棋,航空公司的承保公司的律师都会开始行动。”冯作为一部分韩亚航空受害者的代理律师深知理赔的不易,他介绍,目前韩亚航空事件的司法管辖权都还存在争议。
据了解,韩亚航空214号航班事故是由于飞行员操作失误造成,属于航空公司责任。
因此,此事件的受害者便可以通过1999年订立的《蒙特利尔公约》(The Montreal Convention)向航空公司索赔,目前赔偿标准为遇难者相关方可获得25万美金。
《蒙特利尔公约》的目的在于确保国际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对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失,或者运输货物的损失,在恢复性赔偿原则基础上建立公平赔偿的规范体系。
不过要获得这25万美金的赔偿非常困难,司法程序也非常复杂。
保险公司对于这类责任险的赔付相对谨慎,“并不是等着,它们就会把钱送来。”冯说。据了解,韩亚航空的保险是以LIG九大保险公司进行联保,保额为23.8亿美元。
“我们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签署了赔偿协议。到最后韩亚提出用1.9万美金/人的赔偿买断司法权。”冯说,但是我们保守估计韩亚事件的赔偿额应该达到25万美金以上/人。
目前,《蒙特利尔公约》缔约方共有105个国家,其中包括马来西亚以及中国。
“但是它只适用于缔约方之下的航空公司,而不适用于飞机制造商、机场以及零部件供应商等等。”冯珂科强调,这其实是《蒙特利尔公约》的一个局限性。
马航事件依然无定论
因此,对于此次还未定性的马来西亚航空失联班机MH370是否可在《蒙特利尔公约》下进行调解,目前还不能下结论。
如果最后调查结果并不属于航空公司的责任,那么《蒙特利尔公约》将不适用。
根据各方消息,可能造成马航失联飞机的猜测原因可能为航空公司的失误、波音公司飞机的原因以及恐怖袭击等,但是还没有任何证据指明是由于哪种原因造成。
不过,冯说,如果最后被查出是波音公司的过失,那么此案就可以根据美国案例法进行司法程序。但是如果最后被定性为恐怖袭击,那么这将有另一套程序。
“事实上,目前飞机故障论一点都不亚于阴谋论。”Mary Schiavo特别强调。
“但是现在急需解决的事情是将飞机找到,然后进行下一步调查,并且需要详细的调查。”冯珂科说。
“此前9·11事件,我们就花费了数百万美元,最后还查到美国航空公司和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安检有问题。”冯说。
另外,冯珂科特别建议受害者家属在此时千万不要与航空公司单方面进行任何方式的和解。
3月8日凌晨0点41分,MH370为马航航班号,中国航班号为CZ748由吉隆坡起飞,预计6时30分抵达北京,1时20分与苏邦空中交通管制台失去联系,其中机上中国籍乘客有154名,至今无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