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高东起)为阻债主索债,29岁的十堰籍男子熊毅竟使用“来电任意显”拨打匿名电话,谎称航班上有爆炸物,致使飞机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本报曾报道)。昨日上午,该案在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熊毅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8月30日,熊毅得知其债主熊某某即将从襄阳乘飞机到东莞向其索债。为阻止或迟滞债主,熊毅利用一家通信公司的“任意显功能”,虚拟襄阳市电话号码,拨打深圳机场的客服投诉电话,称当天襄阳至深圳ZH9706次航班上有爆炸物,将于起飞后45分钟爆炸。飞机紧急备降后,未发现炸弹及其它威胁航空安全的情况。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及广东、浙江警方和民航部门协助下,湖北警方于案发44小时后,在东莞一宾馆内将熊毅抓获。此事给深航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毅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此前公诉机关指控熊毅的犯罪行为属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熊毅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恐慌程度和财产损失状况,未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应对其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综合多方因素,判处熊毅有期徒刑4年。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10多分钟。熊毅当庭表示,对判决无异议、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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