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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航空出台头等舱票务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 16:05  新浪航空微博

  新浪航空讯 据悉,首都航空已在3月初开设头等舱服务,首都航空相关负责人特向笔者告知首都航空头等舱客票退、改、签的相关规定,以便旅客知悉首都航空头等舱服务,使旅行更加顺畅。

  据介绍,购买首都航空普通散客头等舱客票的旅客退票,仅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其中按头等舱公布普通票价10%计费的婴儿票,免收退票费。若旅客因病退票,必须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前提出并申请退票并提供机场医疗机构开据的证明,退还全部票款。

  购买首都航空头等舱客票的旅客,可免费变更航班、日期并不限次数。涉及高舱位变更至低舱位时则按自愿退票办理,旅客须重购客票;低舱位变更至高舱位时须换开客票,并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此类升舱变更,不再收取变更费。旅客可选择海航直属柜台、呼叫中心、首航BSP销售代理企业、电子客票网站办理变更手续。

  购买首都航空头等舱客票的旅客自愿签转存在票款差额时,需按客票换开处理,免收手续费,重新出票,产生的票款差额多退少补。

  如想了解首都航空退改签规定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首都航空24小时订票服务热线95071999,或登录首都航空官方网站http://www.capitalairlines.com.cn查询。

(编辑:S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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